有关医疗费的赔偿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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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23
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主要涉及侵权责任和相关的司法解释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65条,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此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。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、护理费、Nutrition费等合理必要的费用。此外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有关侵权责任的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11条指出,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的凭证可以作为赔偿医疗费用的证据,不需要额外证明其合理性。同时,如果受害人有购买商业保险等情况,保险公司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,侵权人应当向保险公司赔偿支付金额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65条: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有关侵权责任的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11条: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的凭证,可以作为赔偿医疗费用的证据,不需要额外证明其合理性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有关侵权责任的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13条:受害人有购买商业保险等情况,保险公司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,侵权人应当向保险公司赔偿支付金额。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防护条例》第8条: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采取的合理防护措施,不属于违法行为,不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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